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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定期彙送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標案名稱
115年度彰化縣大村鄉第一、二、四、五、十公墓祈福法會代辦贊普供桌財物採購案
公告序號
001
公告日期
2026/03/26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標案分類
財物類23穀粉,澱粉及澱粉製品;其他食品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底價金額
1,440,000 元
總決標金額
1,147,200 元
投標廠商
無法決標理由
附加說明
本案招標經本(115)年3月19日上午9時20分整截止收件,計有享鶴國際有限公司、晟祐商行、鴻昌商行、高聖普渡祭品有限公司4家廠商投標,符合採購法合格投標廠商之規定,復於當日上午0時10分整在本所2樓禮堂進行開標。開標結果,晟祐商行未檢附納稅證明致資格不符,餘3家廠商皆符合資格,其中以鴻昌商行報價每桌新台幣956元整最低,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經主持人請鴻昌商行說明(廠商答復因為是盤商、直接向工廠取貨較便宜,可如期如質履約)後,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四項規定,通知最低標廠商限期提出說明,再視說明情形辦理決標,本案先行保留決標。經最低標廠商鴻昌商行於115年3月19日提出標價低於底價80%之說明書,表示其自備現有板桌設備,無需增加成本,人力資源包裝經驗充沛,可自行完成,減少外包成本,為食品南北什貨批發大盤商亦有食品工廠的通路來源,不需透過中間商,取得成本較低。經評估該說明尚非完全合理,但如最低標廠商繳納差額保證金,即可避免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疑慮,建議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四項次機關執行程序第3點規定辦理,經廠商於115年3月25日繳交差額保證金4,800元整(如三信商銀匯款回條影本),決標予最低標廠商鴻昌商行。(核定底價為每桌1,200元整) (決標金額每桌956元整,預估1200桌,合計114萬7,200元整)。
其他內容
標案備註
標案有招標公告 瀏覽公告資訊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財物類)10天內決標和流標公告
沒有其他決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