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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招
公開招標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標案名稱
115年花蓮縣崇德國小教學設施設備改善工程
公告序號
02
公告日期
2026/09/15
截止日期
2026/09/23 16:00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標案分類
工
工程類5139-其他土木工程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1,820,822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招標文件。請廠商⾃⾏⾄「政府電⼦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廠商以電⼦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領標憑據書⾯明細紙本⼜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四、本案開標不另⾏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時,應予廢標。五、本案依採購法第48條第⼀項規定: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即應依招標文件所定時間開標決標。同條第⼆項規定:第⼀次開標,因未滿三家⽽流標者,第⼆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其他內容
底
訂有底價
押
須繳納押標金
標案備註
標案已決標 瀏覽公告資訊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工程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