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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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取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公告序號
01
公告日期
2026/09/10
截止日期
2026/09/21 17:00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標案分類
工
工程類5139-其他土木工程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1,050,00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1、依最高行政法院98年判字第38號判決:「採購契約內容於決標時即已確定,而嗣後契約之簽訂僅係將投標須知及公告相關事項,另以書面形式為之,故簽約手續並非契約成立或生效要件」,故本案契約成立後有效期間(履約期限)為:廠商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15個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5個日曆天內竣工。2、本案需繳納押標金,金額為廠商投標報價總金額 5% ;另決標後得標廠商應於接獲多元繳費單或收入通知單日之次日起7日內繳交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保固保證金(結算金額3% )應於完成驗收付款前繳納。3、廠商投標前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如有疑問,應在招標單或投標須知載明時限內提出疑義(至民國115年9月15日止)或異議(至民國115年9月21日止),疑義或異議逾時提出者,不予受理。4、依投標須知第五十一條: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應於投標封內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電子投標者,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檢附該案領標憑據電子檔,免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明細。 5、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採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復依本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由底價之採購,以和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採最低標方式決標。6、本案業已核准: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將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公開與主管機關之資訊網路或刊登與政府採購公告,以取得三家以上廠商及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則符合需求者辦理比價或議價」;復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機關依前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及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7、本案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請投標廠商投標時,應將「領標電子憑據明細」自行列印或下載轉為電子檔(PDF)後,一併上傳至「投標文件」附件區,或併入投標文件之「資格文件」資料夾中一併傳送。如有疑問,可電洽招標單位詢問,電話:04-25280330轉分機561461,賴小姐。
其他內容
底
訂有底價
押
需繳納押標金
本案件歷次公告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工程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