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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標案名稱
115年國立政治大學校舍建築物火險
公告序號
01
公告日期
2026/07/21
截止日期
2026/08/04 17:00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標案分類
勞務類812-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履約地點
其他
預算金額
465,00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為原住民廠商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請勿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該證已於98 年4⽉13 ⽇停⽌使⽤。(2) 「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但免繳營業稅之廠商得免提供。(3)「廠商於截⽌投標⽇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信⽤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之非拒絕往來⼾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證明。(4)「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一、要保人:國立政治大學 二、被保險人:國立政治大學 三、保險標的物:詳投保清冊(含建築物、裝修及管線等其他部分)。 四、保險金額: (一)商業火險:新臺幣9,681,415,460元整(依建築物原始成本)。 (二)住宅火險(含地震基本保險):新臺幣668,602,362元整(依重置成本計算)。 (三)總投保金額新臺幣10,350,017,822元整。 五、保險期間:115年8月10日中午12時至116年8月10日中午12時止。 六、承保範圍: (一)商業火險:火災、爆炸引起之火災、閃電及雷擊,及因上開危險事故之發生,為救護保險標的物致保險標的物發生損失者,視同本保險契約承保危險事故所致之損失。 (二)住宅火險:火災、閃電雷擊、爆炸、航空器墜落、機動車輛碰撞、意外事故所致之煙燻,及因上開危險事故之發生,為救護保險標的物,致保險標的物發生損失者,視同本保險契約承保之危險事故所致之損失。 (三)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因地震震動;地震引起之火災,爆炸;地震引起之山崩、地層下陷、滑動,開裂,決口;地震引起之海嘯、海潮高漲、洪水等危險事故發生之毀損或滅失。 七、商業火險附加/特約條款 (一)重置成本附加條款。 (二)80%共保附加條款。 (三)保險金額自動增加附加條款。 (四)保險金額自動恢復附加條款。 (五)專業費附加條款。 (六)預付賠款附加條款。 (七)小額賠款附加條款。 (八)殘餘物清除費用附加條款。 (九)建築物外部設備附加條款。(十)改建與修復附加條款。 (十一)小型工程附加條款。 (十二)法令變更自動生效附加條款。 (十三)新取得財產附加條款。 (十四)公權力附加條款。 (十五)錯誤遺漏附加條款。 (十六)保險標的物敘述附加條款。 八、契約之成立:保單條款附表明細應經本校及得標保險公司雙方同意後成立。 九、保費之交付:保險契約成立後,一次交付。 十、契約加保及終止權:本校有加保及終止契約之權,加保時增加之保費,本校得依規定支付。終止契約時,未期滿之保險費,保險公司應依長期商業及住宅火險費率係數比例退還本校。 十一、其餘事項悉依保險法及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十二、如對本案有疑問,請於115年08月04日17時前,書面或電洽總務處財產組蔡小姐(電話2939-3091轉62801)。
其他內容
訂有底價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勞務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