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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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取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公告序號
03
公告日期
2026/06/15
截止日期
2026/06/24 10:00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標案分類
勞
勞務類94-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970,00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為原住民廠商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公告再利用廢棄物所需文件之一:應具備R-0701代碼清理資格證照。 1.檢附縣市政府目的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或再利用處理許可證(檢核有效日期至少應大於開標日起6個月),並登載有該項再利用廢棄物種類。再利用機構得自行清除廢棄物、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或委託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得標後15日(日曆天)內,再利用廢棄物處理(廢 木材R-0701)業者或未具處理資格者(廢木材 R-0701)之清除業者應檢附委託清除之委託書及該清除機構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委託處理之委託書及該處理機構之再利用處理許可證。得標廠商提供之各項證件經查如有不實,則取消其資格。 2.廠商於辦理增資等變更登記手續期間,如因原證件隨案送審,致無證件可繳驗時,應提送該業管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 二、其餘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第63條。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本次招標修改投標須知第63條廠商資格–原文為「應檢附委託清除之委託書及該清除機構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未具處理資格者(廢木材 R-0701)之清除業者,應檢附委託處理之委託書及該處理機構之再利用處理許可證代之」,修改資格放寬為:「得標後15日(日曆天)內,再利用廢棄物處理(廢木材R-0701)業者或未具處理資格者(廢木材 R-0701)之清除業者應檢附委託清除之委託書及該清除機構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委託處理之委託書及該處理機構之再利用處理許可證」。※※本案第3次開標放寬廠商資格,因其屬重大變更視同第一次開標辦理,並已簽准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得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投標廠商應依下列⽅式之⼀領取本招標文件: ⼀、電⼦領標者,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領取。 ⼆、採專⼈或郵購領標:投標廠商應以無記名⽅式依照規定先將招標文件費繳存臺灣銀⾏公館分⾏第58111124900060號,並依下述領取⽅式擇⼀購領書⾯招標文件: 1‧專⼈領取領取處所:花蓮市府前路95號(業務⼤樓2樓總務組事務課)。 2‧郵購領取:投標廠商郵購招標文件應檢附210元(掛號包裹郵資費)回郵信封⼀個來函領取,向本公司花蓮區營業處辦理,本公司收到後次⽇(當⽇為星期例假⽇、國定假⽇或其他休息⽇者,順延之)將招標文件以快捷郵件依照郵購廠商通訊地址投郵(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式投郵),投標廠商應估計所需郵遞時間,如有因郵遞延誤投標應⾃⾏負責。【招標文件售價】100元。 【檢舉信箱電話】本處政風檢舉專線電話:(03)8324101轉2330、2331,傳真:03-8350768;電⼦郵件檢舉信箱:d11263@taipower.com.tw。【其他內容】 1.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標務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處事務課、電話:(03)8324101 轉2203。 標案內容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材料課、電話:(03)8324101 轉3500。
其他內容
底
訂有底價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勞務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花蓮縣
2026/07/02 10:00 止
8,242,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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