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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標案名稱
電力通信處115年度零星通信設備積點工程
公告序號
02
公告日期
2026/06/12
截止日期
2026/06/22 17:00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標案分類
工程類5134-長程管線,通訊及電線(纜)
履約地點
其他
預算金額
9,986,55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中華民國政府登記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級電器承裝業或政府核准登記之電信工程業(E701010)(或原代碼:E701011電信工程業)
附加說明
※已依據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辦理,第2次公告不受投標廠商家數之限制。1.本案履約地點:台灣本島各地。2.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3.本案預算金額9,986,550元(含稅),投標廠商標價(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領標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時間止,請上網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標文件電子檔。5.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於投標封附上,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規定,不予決標。6.契約期限內交辦之工程,應繼續施工至完工為止,在此期間契約仍繼續有效,如逾交辦期限30 日尚未完成之工程,機關得收回自營或另行發包施工,並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採購承攬契約」(以下簡稱「承攬契約」)第十八條、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詳電力通信處零星通信設備工程積點發包要點,四、契約期限)。7.契約期限屆滿前一個月,交辦總工程費未達契約總價百分之八十時,廠商得提出書面之申請,經雙方同意後展延契約3 個月,惟以1 次為限,展延期限屆滿時不論交辦總工程費是否已達契約總價百分之八十,應即停止交辦。(詳電力通信處零星通信設備工程積點發包要點,四、契約期限)。8.開標時間:115年6月23日上午10時30分,參加價格標開標時,請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如由代理人或授權代表出席應攜帶代理人證明或授權書。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9.電力通信處檢舉電話:02-23667370、傳真:02-23658907。10.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電力通信處電話:02-23667660,傳真 :02-23658907,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規範疑義受理部門:工程組 電話:02-23667595。11.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因颱風或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12.本案不含營業稅之金額為:採購金額9,511,000元及預算金額9,511,000元。
其他內容
訂有底價
需繳納押標金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工程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