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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標案名稱
115年基隆市文化資產資料數位整合計畫委外人力
公告序號
03
公告日期
2026/06/10
截止日期
2026/06/16 17:00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標案分類
勞務類96-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預算金額不公開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詳附加說明欄。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一、廠商資格及投標時應附具之文件補充說明:(一)基本資格:依中華民國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本勞務採購服務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如「IZ12010(人力派遣業)」,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二)其他應附具之文件: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2.切結書1(正本)。3.標單(正本)。4.現場領標收據聯或電子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5.廠商納稅證明文件補充說明:(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 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2)所得稅納稅證明(本項適用於自然人):為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3)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4)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證明代之,惟應另提出【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文件之佐證資料】供本機關審查。6.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補充說明:投標廠商若非屬依各業管法規,應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始得營業者,免附本項證明文件。7.企劃書1式8份(裝入投標封套即可,無須個別密封)。二、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招標文件後投標。三、其他說明事項:(一)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二)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5年6月11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前1日。(三)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若因颱風等災變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 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由機關另行通知。(四)投標文件審查、評審、議價及決標:1.資格審查(詳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2.評審會議於資格審查後擇期召開,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3.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未經前段程序審查合格者,即不予進入下一審查程序。資格審查合格後,依序辦理評審、議價及決標;但本機關得依各階段審查之時間及情事變化或特殊事由,於現場宣布擇期或延後辦理下一階段之作業。(五)本採購標案有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內容
訂有底價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勞務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