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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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取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公告序號
01
公告日期
2026/05/15
截止日期
2026/05/19 17:00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標案分類
工
工程類5139-其他土木工程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1,138,686 元
廠商資格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詳見本案投標須知第63點)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1)營造業者應附下列文件:營造業登記證書。(2)依規定得於本市營業之土木包工業(包括營造業法第十一條規定之土木包工業)者,應附下列文件:土木包工業登記證。(依行政院98年3月12日院臺經字第0980006249D號令,核定營業事業統一發證制度之施行期限至98年4月12日止,即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注意之。)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4.投標廠商聲明書。5.切結書1(廠商之責任)。6.押標金。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壹、領取投標文件時間及地點:(一)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二)1.專人領取者:請於截止期限內持現金(圖說工本費200元)至本所秘書室領取(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479號5 樓),1人限購1份。2.請向高雄市左營區公所索取,內附回郵郵票52元(餘額部份悉數退還),連同郵政匯票(受款人為高雄市左營區公所)或現金繳納圖說工本費200元;並以另紙寫明姓名、地址、電話號碼、標的物名稱,置入信封內。信封套外,除信箱號碼外,不得書寫其他文字,一住址限購1份。請領標者自行估量準備文件所需往返時間,逾期無法寄達者,廠商應自行負責。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貳、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1日者,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所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本所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採書面答覆。參、廠商與本所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向本所提出異議;若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服,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本所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肆、截止投標日、開標日若遇天災、地變等特殊原因經政府機關宣布暫停辦公時,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第一天同時段,本機關不另行通知。伍、倘開標當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陸、受理檢舉不法機關名稱、電話及信箱:「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高雄市調查處」,地址: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電話:07-2818888,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新興郵局第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申訴單位名稱: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
其他內容
底
訂有底價
押
需繳納押標金
標案備註
標案已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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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工程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