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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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取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公告序號
01
公告日期
2026/04/09
截止日期
2026/04/15 17:00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標案分類
勞
勞務類96-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1,480,00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一)、廠商基本資格(擇一即可):1.依法核准設立登記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2.依法設立登記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團體(不包括學校)。(二)、應附文件:1.依法核准設立登記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註1)(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3).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4).服務建議書(5).電子領標憑據2.依法設立登記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團體(不包括學校):(1).依法核准設立登記證明文件(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3).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4).服務建議書(5).電子領標憑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機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備註】: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承辦:本局教育文化科(03-3322101分機6684) 潘小姐 查詢。3.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4.廠商於投標前應充分瞭解參與本案應負相關責任,參與投標廠商於投標後不應以不瞭解相關責任規定之理由進行抗辯;得標廠商於訂約時並應將招標文件所附相關切結書納入。5.按採購法第34條第4項規定:「機關對於廠商投標文件,除供公務上使用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另依採購評選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第7條第1項及採購法第57條第1項之保密規定,爰機關辦理開標、審標(含採購評選委員會審查、議決等評選作業及採行協商措施者)、比價、議價、決標等作業,如涉及廠商投標文件內容,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廠商不得於採購作業現場「自行錄音錄影」。6.廠商如對本採購案(資格審查/規格審查/價格審查/評選/決標等)結果,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貴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文到(或接獲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其他內容
底
訂有底價
標案備註
標案已決標
瀏覽公告資訊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勞務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