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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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招
公開招標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公告序號
01
更正序號
更
第 2 次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4/09
截止日期
2026/04/15 09:00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標案分類
工
工程類5133-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158,141,00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甲等以上(含)綜合營造業(驗證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115.4.9修正招標文件(施工圖說、空白標單及退還押標金之領取授權書),請務必重新下載最新資料!!! 115年度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本案係工程最有利標案件,請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等招標文件。******服務建議書及附件於投標時一併提送。※依據107年8月22日「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土木包工業承攬小型綜合營繕工程造價限額為新臺幣七百二十萬元,丙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新臺幣二千七百萬元,乙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新臺幣九千萬元,甲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其工程規模不受限制。未依規定辦理資本額增資者 ,其承攬工程造價限額適用修正施行前之規定。另請投標廠商自行確認其餘應注意規定。※本署暨所屬機關自104年1月1日起工程採購案採全面電子領標方式辦理(廢除紙本領標方式)。※按政治獻金法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與政府機關(構)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且在履約期間之廠商」,不得捐贈政治獻金;同法第29條第2項規定略以,「違反第7條第1項…捐贈政治獻金者,按其捐贈之金額處2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00萬元。」☆採用電子領標者,請先行於公共工程委員會PCCES系統確認為最新版本,避免標單錯誤等問題導致標單無效。☆本工程係跨年度工程時,並於與廠商簽訂合約時參照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敘明以後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份刪除時之處置方式。☆依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實施。☆請注意!本案倘辦理比減價時,參加廠商不得離開開標室,若有違規事宜,將喪失比減價權益。[開標地點]:本分署工務科會議室[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限以電子領標方式(http://www.geps.gov.tw)。[決標方式]:審查符合資格及及格廠商者之最有利標決標為原則。1.【工程標】:採最有利標決標為原則。2.【工程併辦土石標】:採最有利標者得標。3.【純土石標售】:採標價在底價以上之最高標價得標為原則。皆以所報標單中文大寫(零、壹、貳、參、肆、伍、陸、柒、捌、玖)之總價為準,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上)最低(高)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上)最低(高)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其它]:1.招標文件購領自104年1月1 日起,限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針對招標文件廠商如有異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2.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廠商電子繳交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無效標論。3.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分署押標金專戶:中央銀行國庫局、戶名: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301專戶、帳號:24265502120123,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分署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4)以擔保信用狀及保証書繳納者其有效期應較投標文件有效日長30日以上。4.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署指定標箱。5.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6.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請閱施工補充說明書。7. 招標文件如無法裝入本署或所屬機關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其他內容
押
需繳納押標金
標案備註
標案已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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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工程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