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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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取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公告序號
01
更正序號
更
第 1 次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3/24
截止日期
2026/03/27 09:00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標案分類
財
財物類23-穀粉,澱粉及澱粉製品;其他食品
履約地點
高雄市桃源區(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200,00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為原住民廠商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一)本案領標及投標期限與開標日期如因颱風、地震或其他特殊因素經主管機關公佈停止上班時,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二)本採購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三)廠商於投標文件提及公司或負責人用印之印信者,未用印者視為無效標。(四)投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或接獲本機關通知保留標決標之次日起10工作天內(末日為例假日者順延一日),攜帶登記相符或經授權之印章,至本機關辦理簽訂契約手續。或依機關要求寄送已用印完妥之契約文件至本機關辦理簽訂契約手續。(五)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但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無法承包者,不在此限。(六)機關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辦理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方式者,得於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其他內容
底
訂有底價
標案備註
標案已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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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財物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