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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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招
公開招標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公告序號
02
公告日期
2026/03/17
截止日期
2026/03/23 17:00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標案分類
勞
勞務類8676-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4,435,672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營業代碼:J101050;營業項目:環境檢測服務業
附加說明
(一)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5年3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5年3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此外,機關就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2項規定不予受理時,應立即回復廠商,以避免廠商對剩餘等標期產生誤解或致生爭議。招標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請洽:規劃檢修組顏嘉真連絡電話02-2836-0050分機463,傳真:02-2835-0651,地址:11203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二)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三)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40萬元整、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0元整。(四)底價訂定情形:■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五)其它必要事項: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2.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依投標須知第59點辦理。3.本案本機關不允許電子投標。4.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5.餘詳投標須知。6.檢舉受理單位補充: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83600617.為配合「室內口罩放寬」政策,自112年2月20日起,進入本廠可自主決定是否配戴口罩,惟若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之症狀者,建請仍配戴口罩或委託他人出席,若有相關疑問,請洽承辦人以利進一步說明。8.廠商之承做能力證明補充詳如下: (1)經環境部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關之證明文件,其許可類別項目包括本作業項目表中所須測定檢測項目(除外項目:其它環境部國家環境研究院尚未公告NIEA檢測方法者)。代檢業證件內應含前述項目,若有未經認證之項目,應檢附經環境部許可環境檢驗測定代檢業之協力廠商代檢業證件影本(內含其餘許可項目)及合作協議書影本。 (2)本契約檢測細項共118項其中有85項(詳如「方法偵測極限值(MDL) 」之規範需求表),廠商需檢具最近一次向環境部網路上傳最新(與本案作業項目有關)各項之「品質管制數據申報」下載之資料(內容須含「方法偵測極限值(MDL)」之數據)及「切結書」,且所檢具各檢測項目之MDL值應小於本廠所訂篩選標準(即法規標準值5%以內),若有未符合篩選標準項目,則需委託該分析項目符合篩選標準之協力廠商或於檢測報告完成前提報向環境部申報變更之「品質管制數據申報」資料,應檢附協力廠商代檢業證件影本(內含其餘許可項目)及合作協議書影本;另檢附之檢測項目至少百分之八十需符合本廠所訂「方法偵測極限值(MDL) 」之規範需求表中之測項。
其他內容
底
訂有底價
標案備註
標案已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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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勞務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