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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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取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公告序號
01
公告日期
2026/03/12
截止日期
2026/03/18 17:30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標案分類
勞
勞務類74-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336,00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廠商資格:凡設立登記合格之旅行業者且無採購法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格廠商。資格文件: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或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該文件不視為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A.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B.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繳交申報書影本。)3.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4.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執照。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文件領取方式]:1郵遞領取:請註明領取標的名稱連同標單文件費(匯票)及回郵52元之A3大型信封以郵寄本所秘書室(地址: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請領。為避免漏信,請於寄出後電洽本所秘書室採購人員確認郵件是否送達,並請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間,逾時恕不負責。2.現場領取:親自於上班時間內至本所秘書室購領。3.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領投標作業,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規定繳費。4.一張匯票限購一份標單,廠商郵購之匯票及郵票金額如有與公告規定不符時,一律退回,廠商無法即時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投標方式]:1. 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依原訂截止收件或開標者,順延至恢復上班日;截止收件日與開標日不在同一日者,截止收件日延期,開標日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截止收件或開標日延期,本機關不另通知或公告,請投標廠商自行注意相關單位之公告。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3.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依公告之截止期限前寄達本所投標專用信箱或親自送達本公所3F秘書室辦理,逾時送達概不受理。凡經寄出或送達本機關之標封,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件、更改、作廢、撤銷或退還。4.本所投標專用信箱(高雄郵局52支局52-10信箱)[其他]:1.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始得為評選之對象,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為利評審小組之委員對廠商於各評選項目之表現更為深入瞭解,請廠商到場簡報及接受現場詢答,簡報時間為10分鐘,議價時間請廠商評比後聽侯通知(詳情請見投標及評選須知)。2.服務企劃書請備6份以A4格式印製裝訂。3.如對本招標案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向擬定招標文件之機關(單位)提出。4.參加開標人員(除負責人外)應攜帶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到場。5.檢舉受理單位(1)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2)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7-372-7900轉128
其他內容
標案備註
標案已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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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勞務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