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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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取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公告序號
01
公告日期
2026/03/03
截止日期
2026/03/09 17:00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標案分類
財
財物類491-機動車,拖車,半拖車;車輛機件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1,499,00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營業項目具有「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汽車批發業」、「汽車零售業」或具備得以製造、販售汽車之證明文件,且未受停業處分。以上廠商資格僅須一項符合。(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 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請廠商逕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或「商業登記資料」查詢處查詢並下載登記資料,以作為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可再作為證明文件,故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此資格證明文件視為無效)。 2. 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三)餘詳本案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一、本案評審時間與地點:(詳本案招標文件)(一)時間:115年3 月10日下午2時整。(二)地點: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3樓市府第二會議室。 二、檢舉受理單位補充: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三、本案如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四、截止投標日若遇颱風等災變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 11 條規定以次辦公日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次辦公日為開標日者,開標日亦順延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代之;開標日若遇颱風等災變停止上班上課,比照招標期限標準第 11 條規定辦理。
其他內容
底
訂有底價
標案備註
標案已決標
瀏覽公告資訊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財物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