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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標案名稱
115年度埤頭鄉轄內排水及道路維護等公共設施修繕暨災害搶修搶險工程開口契約
公告序號
01
公告日期
2026/02/05
截止日期
2026/02/12 10:00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標案分類
工程類5139-其他土木工程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1,494,82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廠商資格: 依營造業法規定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級綜合營造業以上,應為政府 登記有案之合法廠商。二、投標時應繳附: (1)土木包工業或丙級綜合營造業以上登記證。 (2)會員證明文件。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或無欠稅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一)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招標文件。(二)廠商之投標文件未附上該標案之領標證明者本所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屆期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電子領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證序號重複者,為不合格。(三)空氣污染防制費由廠商負責申請及代繳並檢據向本所請領。(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五)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廠商應納之印花稅,請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申請開給繳款書逕向公庫或超商(3萬元以下)繳納後,將完稅繳款書的『證明聯』粘貼於憑證上」。(六)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七)本採購案提供電子領標。(八)合約之工程估價單各項單價依本所預算書比例調整,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內將契約完成,經廠商用印後,送達招標機關辦理訂約程序。
其他內容
訂有底價
需繳納押標金
標案備註
標案已決標 瀏覽公告資訊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工程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