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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標案名稱
115年度國際觀光業務小客車(含駕駛)租賃案(開口契約)
公告序號
01
更正序號
第 1 次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
2025/12/22
截止日期
2025/12/26 17:00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標案分類
勞務類97-其他服務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300,00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G101031計程車客運業或G101041小客車租賃業。(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依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 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2.以上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二)廠商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1、2、3擇一提供)1.營業稅、所得稅繳稅證明者應附文件:(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 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2)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附文件。3.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附文件。(三)廠商信用證明。(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五)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六)費用明細表。(七)電子領標憑據。(八)押標金繳納憑據(支票或匯票)。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公告⽇或邀標⽇起等標期之四分之⼀,其尾數不⾜1⽇者,以1⽇計。2.機關以書⾯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期限前1⽇答復。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招標機關:桃園市觀光旅遊局(03-3322101分機6215)楊⼩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觀光旅遊局秘書室林先生03-3322101分機6209)查詢。3.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起⾄截⽌投標前,每⽇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權益。4.標案詳細內容,請務必詳細閱讀投標須知、契約書草稿等。
其他內容
訂有底價
標案備註
標案已決標 瀏覽公告資訊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勞務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