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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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招
公開招標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公告序號
04
公告日期
2025/12/17
截止日期
2025/12/23 09:00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標案分類
勞
勞務類71-陸地運輸服務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4,985,75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市區汽車客運業,且營業區域需至少包含下列地區:新北市(應檢附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或(2).公路汽車客運與市區汽車客運業兼營遊覽車客運業(應檢附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其「營業種類」須載明包含「遊覽車客運業」,或另行補充其他可經營遊覽車客運業之證明文件)(3). 投標業者應具備甲類大客車(如機關有需求,業者應加派低地板公車支援)。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3.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4.檢附資料詳如本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之廠商信用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自行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時間止,上班時間內至本所2樓秘書室辦公室不記名洽購(2)郵購:附回郵壹佰元之郵票及文件費之郵政匯票(兌款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寄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1樓收發室收,請註明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地址。(3)電子領標方式: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購置文件費新臺幣300元整。[開標地點]:新北市鶯歌區公所3樓發包室。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0萬元。[其他]:1.餘詳招標文件內容。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發包中心或政風室請求釋疑,其請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2,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4.本所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發包中心電話:02-26780202轉278,傳真機:02-86776067政風室電話:02-26780202轉275,傳真機:02-26780214。 5.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機關並得先以傳真方式回復。6.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本機關通知日或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之期間按本機關所指定(調整)之班次、時間、路線履行本採購案;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7.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區F651二橋建德線(平常日加開班次)服務;擴充期間為履約期限屆滿延長12個月或履約期間內增加行駛班次,金額為新臺幣498萬5,750元,綜合上述,加計「採購預算」金額,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997萬1,500元。(一)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8.[印花稅繳納事宜]: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其他內容
底
訂有底價
押
需繳納押標金
標案備註
標案已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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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勞務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