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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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取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公告序號
01
公告日期
2025/12/12
截止日期
2025/12/18 17:00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標案分類
勞
勞務類874-建築物清潔服務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550,00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皆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經政府核准設立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廠商,並具契約項⽬履約能⼒者之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公司⾏號。(⼆)經政府採購網查詢非為拒絕往來廠商。⼆、廠商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第64點。三、桃園市政府標誌圖⽰類性別友善⾃主檢核表。四、投標應附具之其它證明文件:詳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1.請⾃⾏於投標期限截⽌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2.本案原訂開標⽇期若遇天候或疫情等不可抗⼒因素致本所停⽌上班時,順延於恢復上班之第1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通知。3.開標時,若須當場辦理議價或比減價時,廠商未到場視同放棄權利;參與比減價格⼈員,如未帶印鑑章(⼤⼩章),請交付廠商授權委託書及出⽰國⺠⾝分證。4.契約價⾦之給付,為總標價法,採契約決標⾦額(含稅)除以12,按⽉分期給付。廠商請領契約價⾦應於次⽉ 7⽇前開立統⼀發票(無統⼀發票者應提出收據)、保險單或保險證明、廠商給付薪資匯款單或簽收單影本,送機關依規定憑辦付款⼿續;第12 期款項之機關給付,廠商應另出具以下文件(詳採購契約第5條),經機關查核無誤後,⽅得辦理給付:(1)勞⼯當年度得申請特別休假天數、已請特別休假之⽇期、特別休假未休天數及其應折算⼯資⾦額等資料。(2)給付勞⼯特別休假其未休⽇數之⼯資證明影本。5.廠商於履約期間給與全職從事本採購案之員⼯薪資,如採按⽉計酬者,⾄少為32,450元(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規定之最低基本⼯資1.1倍)。6.廠商如未於契約第8條第16款第2⽬第1⼦⽬約定期限給付派駐勞⼯薪資,且可歸責於廠商者,經機關書⾯催告10⽇曆天仍未改正,廠商無條件同意機關得將應給付廠商價⾦之⼀部分,給付派駐勞⼯(即採購契約所載該派駐勞⼯薪資,包含加班費、差旅費,但不包含廠商及派駐勞⼯負擔之勞⼯保險費、就業保險費、勞⼯職業災害保險費、積⽋⼯資墊償基⾦、勞⼯退休⾦、健保費及稅捐等費⽤),且後續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就該部分向機關請求契約價⾦給付。7.⼯作時間及上班⽇:機關上班⽇為上午7:30-12:00、下午13:30-17:00,機關得因廳舍突發髒亂情形予以調整⼯作及休息時間。上班⽇係依據政府⾏政機關辦公⽇曆表為準,為配合機關業務或國定假⽇彈性調整,需於星期例假⽇、國定假⽇或其他休息⽇上班(如勞動節),廠商須配合辦理,本所不另付加班費。8.本採購決標⽅式為總價決標。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效,所需經費如未獲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9. 廠商派駐本所提供勞務清潔⼯作⼈員,基於機關性質及資訊安全,不得有外籍勞⼯或具⼤陸居⺠⾝份,並於履⾏契約開始前,繳交相關文件(詳採購契約第18條)。10.廠商如僱⽤原派駐於機關之派駐勞⼯,並指派繼續在該機關提供勞務⽽未中斷年資者,應⾄少溯⾃該派駐勞⼯在機關於本契約履約開始前⼀年提供勞務之第⼀⽇併計該派駐勞⼯服務之年資,計算特別休假⽇數,以保障其休假權益。派駐勞⼯依性別⼯作平等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於復職後繼續派駐於同機關,除留職停薪期間外,依前揭約定併計特別休假。
其他內容
底
訂有底價
標案備註
標案已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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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勞務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