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輕鬆查

簡潔、方便、好用的標案查詢及管理網站

招標公告資訊 顯示各項招標公告資訊
服務說明與提醒:
以下僅列出部分資料提供參考,正確且完整的公告資訊及標案文件,請點擊「完整公告資訊」按鍵至標案網站瀏覽。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標案名稱
115年度零星管路積點工程
公告序號
02
公告日期
2025/12/10
截止日期
2025/12/24 17:00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標案分類
工程類5164-電力工程
履約地點
其他
預算金額
49,000,00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乙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詳投標須知第七條、第十四條)
附加說明
[工期](詳投標須知第四點)開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為 詳特訂條款第一條工程期限補充說明。竣工:詳特訂條款第一條工程期限補充說明。供電單位土木工程積點發包要點工期:(一) 各交辦單工期計算原則:《基礎型式依1.~3.》 1. 鐵塔基礎新建工程 :《塔基型式依(1)~(5)種》 (1) 普通基礎工程1座90日曆天,每加1座增加20日曆天。 (2) 筏式基礎工程1座100日曆天,每加1座增加20日曆天。 (3) 基樁基礎工程,機械施工1座100日曆天、每加1座增加40日曆天。基樁基礎工程(機械配合人工或人工開挖) 1座140日曆天,每加1座增加60日曆天。 (4) 筏式加基樁工程1座140日曆天,每加1座增加40日曆天。 (5) 土壤基礎工程1座60日曆天(若含鐵塔第一節水平材組立加5日曆天)。 2. 沉箱基礎新建工程:按下述7.計算工期,但至少180日曆天。 3. 鋼管桿、鐵柱基礎新建工程: 1座40日曆天,機械配合人工或人工施工每加1座增加35日曆天,另深度≧15m再增10日曆天;若為機械施工(如全套管或反循環等),每加1座增加25日曆天。4. 地質鑽探工程:1孔25日曆天,每增加1孔增加20日曆天。 5. 管路試挖工程:1處6日曆天,每增加1處增加6日曆天。 6. 管路工程 :(1) 全部/部分工程在變電所內: 工期= 每件交辦單工程款(萬元) ÷ 8 + 20 (四捨五入取整數) (已考量乙方須配合甲方門禁時間進場施工,不得再以1天工作未滿8小時申請展延工期)(2) 全部工程在變電所外: 工期= 每件交辦單工程款(萬元) ÷ 10 + 20 (四捨五入取整數)7. 基礎保護工程或其他工程: (1) 每件交辦單工程款≧100萬元,工期=每件交辦單工程款(萬元) ÷6+20(四捨五入取整數) (2) 每件交辦單工程款<100萬元,工期=每件交辦單工程款(萬元) ÷5+20(四捨五入取整數)8. 為乙方完成品質管理、安衛環保、施工等計畫所需,各交辦工程可另增加之工期參照土木工程施工規範1.5.1(3)。 9. 各交辦工程包含1~7中幾項工程時,其工期計算為各項工程中工期最長者為準,每增加工期以基礎或塔基型式為準。 10. 以上工期除特別規定外均含所有例假日。 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請洽: 彭瑞龍 電話:(02)81953010#10105[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請逕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申購下載(網址: https://web.pcc.gov.tw/pis/)[決標方式]:總價決標[決標原則]: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台北供電區營運處-台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電話:81953010傳真:29301590[本處廉政熱線]:電話:81953010#11601 網址: d47063@taipower.com.tw[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備註:1.以上金額皆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2.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3.截標日如遇颱風豪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 11 條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次一辦公日為開標日者,開標日亦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4. 開標日如遇颱風豪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比照招標期限標準第 11 條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5.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6. 工程採購案件,其屬營造業法所定營繕工程者,投標廠商屬營造業,可為決標對象,但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時,不決標予該廠商。7. 依據《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及專業營造業者,承攬造價限額應符合本規定。(1)丙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新臺幣二千七百萬元。(2)乙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新臺幣九千萬元。(3)甲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4)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8.本次修正詳細價目表及特訂條款。9.本次修正屬重大變更,依工程企字第10700047490號函,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之規定,屬第1次招標公告。
其他內容
訂有底價
需繳納押標金
標案備註
標案已流標 瀏覽公告資訊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工程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臺北市
2026/07/08 17:00 止
27,500,000 元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其他
2026/07/08 17:00 止
29,000,000 元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其他
2026/07/02 17:00 止
95,000,000 元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其他
2026/07/03 17:00 止
15,500,000 元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新北市
2026/07/01 17:00 止
29,000,000 元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其他
2026/07/01 17:00 止
49,500,000 元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其他
2026/06/30 17:00 止
49,950,000 元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其他
2026/06/26 17:00 止
26,000,000 元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新北市
2026/06/24 17:00 止
14,800,000 元
請使用「招標查詢」功能查詢更多的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