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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標案名稱
115年度新店區各公墓除草、廢棄物清除、處理(含廢棄棺木、空骨甕)
公告序號
03
公告日期
2025/11/27
截止日期
2025/12/03 09:00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標案分類
勞務類97-其他服務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1,504,500 元
廠商資格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投標廠商應屬投標廠商應屬營業項目列有園藝、景觀或相關業務得以承攬之廠商,請檢附: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詳本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後續擴充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工項;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金額為新臺幣150萬4,500元整。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一)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二)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本案預算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於保留決標期限內,倘符合本案投標須知壹、重要條款第7點第2款條件之一者即決標。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機關通知廠商提出低價理由書說明時,建請廠商於15分鐘(包含廠商未到場,聯絡廠商之時間)內提出,以利機關作業。故建請廠商預先填寫低價理由說明書(得一併檢附相關文件資料佐證),俾於規定期限內提出。※投標廠商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投標時應一併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為不合格標。※本次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本案招標結果如為決標,後續訂約時,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並將繳納證明聯提供招標機關。[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招標文件費用:標單圖說費新臺幣200元整。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本所秘書室) 。2.郵購: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並附回郵信封及郵資。(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案名及郵遞區號,並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3.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s://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若以通訊方式投標]: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補充文件。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其他內容
訂有底價
標案備註
標案已流標 瀏覽公告資訊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勞務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