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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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取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公告序號
02
公告日期
2025/10/22
截止日期
2025/10/30 09:00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標案分類
勞
勞務類94-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415,000 元
廠商資格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投標廠商應屬營業項目列有綜合營造業,或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疏濬業,或得以承攬本案相關業務者,請檢附: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3.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4.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前述文件須屬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投標截止日前半年所出具之證明,或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投標資格雲端服務」功能,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查詢及列印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該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5.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切結將)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之縣、市之自有或特約維修場所者)。(詳本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本案預算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於保留決標期限內,倘符合本案投標須知壹、重要條款第6點第2款條件之一者即決標。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投標廠商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投標時應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不得為決標對象。※本案招標結果如為決標,後續訂約時,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之,並將繳納證明聯提供招標機關。[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招標文件費用:標單圖說費新臺幣200元整。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本所秘書室) 。2.郵購: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並附回郵信封及郵資。(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案名及郵遞區號,並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3.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若以通訊方式投標]: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補充文件。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其他內容
底
訂有底價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勞務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