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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標案名稱
114年度辦公場所清潔工作
公告序號
01
更正序號
第 1 次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
2025/10/16
截止日期
2025/10/21 17:00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標案分類
勞務類97-其他服務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10,056,816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 環保服務類(J101)。(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二)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更正「附件2-05.附件N95(人資的)勞務承攬商派駐勞工特別休假不休假加班費名冊(已修謝邦科)_1141014」※延長等標期,更改開標時間至114年10月22日上午10:301.以上金額均含稅。2.本案採購金額新臺幣(不含稅)10,376,080元;預算金額新臺幣(不含稅) 9,577,920元。3.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上班時間內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4.截標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5.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6. 本處廉政熱線:02-27330132。廉政電子信箱:d10263@taipower.com.tw。7.投標廠商標(報)價應(未稅),決標金額以得標廠商標(報)價(未稅)作為決標金額;支付契約價金時另加計「加值型營業稅」。8.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9.開標時廠商人數以二人為限,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機關將依採購法第六十條辦理,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10.廠商請自行上網繳費領標,本處不另提供書面文件。11.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本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12.本案應附之投標文件:綜合封、綜合封內需包含(廠商投標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押標金、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參與公共工作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勞工權益切結書、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13.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14.本服務工作廠商應派駐常駐本處工作人數14人(詳:114年清潔服務作業標準及規範)。15.其他詳投標須知及承攬契約等相關規定。
其他內容
訂有底價
需繳納押標金
標案備註
標案已流標 瀏覽公告資訊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勞務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臺北市
2026/06/29 17:00 止
8,223,257 元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臺北市
2026/06/22 17:00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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