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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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限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公告序號
01
公告日期
2025/09/26
截止日期
2025/10/15 17:00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標案分類
勞
勞務類911-政府行政服務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3,966,00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一)1.公告之截止投標時間如遇澎湖縣政府宣布當日停止上班,則截止投標時間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投標,開標時間比照順延(開標與截標時間間隔維持不變);如係開標時間遇澎湖縣政府宣布當日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開標。(二) 履約期限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但廠商不得以業經一次發包,作為請求核准或追加預算之理由。(三) 招標文件-交通部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非屬投標之必要文件,惟至遲應於簽約前提交機關(建議附於投標文件內)。(四) 投標文件採電子領標,不受理郵購。(五) 投標廠商若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所定之情形者,應依同條第2項規定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並附於投標文件內,避免觸法,同法第18條第3項:「違反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六) 上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非屬政府採購之文件,未檢附者不影響其投標廠商資格。(七) 投標廠商得標後應即辦理相關預接作業(如派駐人員教育訓練等,並於合約生效日起派員執行工作,如經機關查獲派駐勞工不足,即以曠職違約論處(詳本案需求暨工作規範);另有關通行證申請與人員安全調查,依本站通行證申請規定辦理。(八)本案契約總價已包含預估履約期間勞健保費用調升之影響成本,爰廠商不得因勞健保費用之調整,主張增加契約價金。
其他內容
底
訂有底價
標案備註
標案已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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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勞務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